一、工作职责
护理学院教学委员会是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护理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审议机构。教学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管理专家组成。
护理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教学办公室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研究。
2.审议、指导学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和建设规划。评议专业建设规划方案和申报材料。
3.审定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
4.评议、推荐校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项目、虚拟仿真项目。负责学院重点课程、项目的评选,并向学校积极推荐。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推荐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6.做好教学评价、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督导等工作。审议学院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7.指导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并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
8.讨论、审定教学经费预算报告和重大教学投资项目。
9.完成院长赋予教学委员会的其他职能。
二、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成员10名:
主任委员:曹珊
副主任委员:尹 丽 秦元梅 马慧玲 刘玲霞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贺 王红霞 井晓磊 刘 姝
刘晓辉 杨巧菊 邹小燕 张勇勤 张晓黎 潘兰霞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琼(兼任)
护理学院
2021年9月1日